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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机公司中部槽焊接生产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18/10/29  浏览次数:143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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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基本商务要求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山西煤矿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根据2018年设备投资计划,定于201810月份对所需中部槽焊接生产线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部槽焊接生产线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内容:中部槽焊接生产线

四、交货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

 2、山西煤矿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铆焊分厂

五、招标文件售价: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七、开标地点:山西煤矿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名词解释

1、招标人:山西煤矿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标  书: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的统称

二、标书

1、招标文件包括目录中所列的五部分,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的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2、招标文件的澄清

2.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单位,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前3日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投标截止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有关购买标书的投标单位。对文件中有关表述不准确或难以理解或有疑义的内容,各投标单位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否则,由此所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各投标单位自负。

2.2 招标人在设备到货后,如试运行达不到招标人招标书、投标人投标书承诺及双方签订技术协议中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退货,投标人将招标人支付此设备所有货款退还给招标人指定账户。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五日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澄清或变更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招标人可以视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且应在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4、投标单位必须从招标人处购买标书,投标单位自行转让或复制标书视为无效。标书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

5、本标书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三、投标要求

1、投标内容:中部槽焊接生产线  一套

2、投标资质:

凡在国内(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招标设备的投标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均可参加投标,并出具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2.1 投标单位企业营业执照(盖投标单位红章的复印件)。

2.2 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盖投标单位红章的复印件)。

2.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供其身份证)。

2.4 如为代理企业,需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

上述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投标时,在每份投标文件中按要求各附一套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便在评标过程中进行资格的审查。

3、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投标文件必须根据招标人发售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具体内容包括:

(1)按照要求填写的投标函格式。

(2)开标一览表及供货明细清单,含供货设备的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等明细,尤其是消耗品明细(除消耗品外其它各零件均属于质保件)的价格,将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3)投标单位按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单位是合格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且设备来源渠道合法,质量有保证等。

(4)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为完成本次招标采购任务编制的项目组织实施计划方案,包括设备供应、技术参数响应、现场安装配合措施、售后服务及人员培训等内容。

3.2、投标报价:

(1)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开标一览表上,标明提供设备的报价、交货期、产地等项。

附消耗品明细(除消耗品外其它各零件均属于质保件)及价格,此项将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2)投标报价为含17%增值税并送货到山西煤矿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的到货价格。其中包括设备的设备总价、运保费。(含运输费、保险费、验收费,安装调试费、特种设备取证费、人员培训费,售后服务等其它一切费用)

(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4)凡因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单位自负。

(5)最低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

3.3、投标货币: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单位:万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单位自理。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单位在投标前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元)。

5.2、投标单位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投标单位的投标。

5.3、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直接缴纳,不允许第三方代为缴纳。)

5.4、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确定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

6、下列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1、投标单位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6.2、中标单位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未能签订合同。

6.3、投标单位有串标、陪标行为。

7、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算九十(90)个日历日。

四、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投标单位应参照标书给定的样式,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各自装订成册,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所投“正本”“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其中开标一览表及供货明细清单,含主要设备的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等明细,主要零部件的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工期、付款方式等明细应单独密封。正本、副本标书中供货范围清单不列示价格。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蓝(黑)墨水(汁)书写,统一装订、编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共几页、第几页等字样。

3、投标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投标单位法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4、除投标单位对错漏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和盖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及开标一览表,用单独的信封分别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所投“正本”或“副本”或“开标一览表”字样。

2、投标文件的密封:

2.1、加封条密封,在封线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或其授权人代表章,并注明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2.2、应标明标书编号、投标项目、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等内容。

3、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4、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前,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投标截止期后,投标单位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6、在投标截止期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单位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六、开标和评标

1、招标人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工作,招标整个过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2、为确保评标工作公平、公正,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有关专家等组成。评委会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职责义务:

2.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

2.2、投标文件不清楚时,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2.3、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投标单位名单,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4、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

2.5、配合招标人答复投标单位提出的质疑;

2.6、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开标、评标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出处理决定。

3、开标后,直到向中标的投标单位授予合同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投标单位的有关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内容,评标单位均不得向投标单位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七、评标办法及内容

1、评标方式:采用综合评标打分法。

2、评标程序:

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的标书进行综合评审,最后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单位。

2.1、资质有效性评审:

未按要求提供投标资质证明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资质合格进入下一步评审工作,评标推荐出第一名中标候选单位,须在发中标通知前提供资质原件,对其资质真实性进行核实。

2.2、投标单位及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者,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单位未经过正常渠道获取标书或投标单位的全称与登记领取标书单位的全称不符。

(2)投标单位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直接投标除外)或授权书无效的。

(3)投标文件无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无投标有效期或有效期未能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4)投标文件的商务响应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或者附加了招标人难以接受的条件。

(5)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报价子目录出现缺漏项或报价数量与要求不符。

(7)投标设备及配件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配套内容与标书要求出现负偏差,其偏差降低了设备档次;性能或技术参数虚假应答(应答参数与设备印刷彩页参数不符时,以彩页参数为准),实际达不到要求。

(8)投标单位提出有选择的设备选型和报价方案,未提供标书要求的资料,进货渠道不明确。

(9)提供虚假证明(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虚假证明),开具虚假业绩,除按无效标处理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0)在重大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记录,不能按期履约的。

3、询标:

3.1、为了有助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分析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经过以上步骤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对其投标文件有疑义不清楚的内容进行询标澄清,有关询标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包括电传、传真)提交。

3.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作为评标的依据,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只作为评标参考。询标澄清时投标单位只作说明和解释,不得借此对投标报价、交货期、主要技术参数、设备配置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修改。如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有重大相悖或矛盾,将被认定为无效标。

4、评审内容:

评审的内容包括:价格、技术和商务三部分;

5、综合排序

5.1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进行排序,选出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并同时提交评标报告。

5.2 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后审,最终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与招标人进行资格后审(包括谈判商务合同)时如遇下述情况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实际的交货期与付款方式与投标时所承诺的交货期与付款方式严重背离的;

(2)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

(3)其他实质性条款与投标时所承诺的严重背离的;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

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八、定标

招标人根据评委会的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九、合同

1、定标后,中标单位与招标人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投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的书面承诺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招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以及履行期后,可以随时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采购标准、采购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3、中标单位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未能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设备名称及数量:中部槽焊接生产线  

主要包含:中板预热单元、中板焊接单元、底板点装平台、底板焊接单元、弯板(轨座)点装平台、弯板(轨座)焊接单元、运输小车系统、环保除尘系统。

生产线基本要求:

       1、场地:50米×20

       2、中部槽施焊范围:宽度2米以内;长度1.5米和1.75米,含2.05米长槽箱。

       3、槽帮:ZG30SiMn ,中板:NM360NM400JFE-400Q460Q550HARDOX450等耐磨板。

 4、焊接工艺:混合气体保护焊MAG(Ar80%+CO220%)Φ0.8-Φ1.6实芯焊丝。单层单道、多层多道、焊枪摆动、不摆动均可以实现。提供摆动幅度,每层每道均可设置参数。能保证对工件进行全方位焊接。(底板可做埋弧焊焊接方案),焊前要求预热。

 5、焊接单元要求单工位、双机器人、单(双)丝、C型梁(带地轨,可移动)倒挂安装结构。底板焊接可做埋弧焊。

       6、中部槽焊接生产单元必须能够适应后期的焊接生产线布置(提供生产线方案)。

       7、工序间运输转序使用智能运载小车,实现自动上下装卡工件,有效承重5吨。

       8、工件自下而上装卡,配合自动定位、自动装卡,工件装卡自动化程度要高。

       9、生产节拍:长度1.75米的8节(8小时),中板δ50,底板δ30;长度1.5米的不小于10节(8小时),中板δ40,底板δ25。

       第一部分:机器人系统要求

  l 机器人本体

       a. 采用6轴肘节式结构。机器人第6轴设计应避免焊枪电缆与机器人本体的缠绕保证焊接过程稳定。第六轴额定负载满足后期扩展除尘装置和跟踪系统的要求。

       b. 机械手重复定位精度Ps:≤±0.1mm,提供机器人的技术参数及各运动轴的动作范围及最大速度。

  l 伺服驱动控制系统:

       a. 机器人每个轴都由一台数字控制的交流伺服电机驱动。

       b. 机器人路径测量系统采用数字式控制完成。

       c. 采用数字化控制方式能够对机器人无法到达的位置进行报警提示。

  l 焊缝跟踪系统:

       a. 采用激光传感器、接触传感器、电弧传感器跟踪方式实现焊缝的精确跟踪。

       b. 传感器具备识别工件位置、焊接起始位置、搜索焊缝的起点和终点等功能。

       c. 标准接触电压: ≤60V

       d. 测量精度: ≤±0.5mm

  l 电弧传感器:

       a. 适合的焊缝型式有:角焊缝、V型焊缝、X型焊缝、Y型焊缝。

       b. 焊缝电弧跟踪精度:≤±0.2mm

       c. 带有干伸长控制功能

  l 焊接系统要求:

       a. 焊接电源系统

       b. 冷却方式: F 。绝缘等级:F

       c. 焊接电源具备空载节能控制功能。

  l 机器人用焊枪:进口知名品牌

        a. 焊枪采用水冷式,冷却水回路可冷却至喷嘴,具备对焊枪的良好保护功能。

        b. 焊枪的最大允许负载≥600A

        c. 焊枪清理器:焊枪清理器包括剪丝机构和喷防飞溅油装置,焊枪清理器为进口知名品牌。

  l 送丝系统:

        a. 送丝机可输送焊丝直径范围:0.8mm1.6mm

        b. 送丝速度范围:0.5m22m/min(无级可调)

        c. 可选用桶装或盘装焊丝。

  l 数控系统要求

        a. 控制系统采用WINDOWS-PC平台工业控制计算机。

        b. 采用示教器对焊机进行完整的编程和对机器人的直接操作。

        c. 示教器带有WINDOWS-XP中文界面,彩显液晶屏幕,屏幕尺寸≥6英寸。

        d. 控制系统具备高精度的直线、圆弧、点对点差补、直线+摆动、圆弧+摆动差补、曲线差补等功能。

        e. 可以创建根据用户编写的、使用简单的宏程序,或使用机器人编程语言。

        f. 具有实时程序编辑、修改功能及机器人运动防碰撞功能。

        g. CPU采用英特尔i3CPU,主频≥2GHz,内存2G

        h. 具有≥32MB的板载闪存(免维护);配备以太网接口、USB接口。

        i. 该系统需考虑MES系统接口数据的传输,预留接口,含焊接数据的采集接口、设备状态采集接口、设备预警采集接口、NC程序的下载接口、以及数据的标准协议问题。将来拟通过预留接口与MES系统进行数据传输,实现焊接过程工艺记录自动生成、工序自动汇报,回传至ERP系统,图纸及工艺自动下达流水线,通过对生产过程进行相应的数据采集,收集来自人员、设备、操作、工序、物料等方面的现场数据,形成过程当前的状态信息,以便MES系统(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系统)的实施。

        j. 配备多层焊软件、样板焊缝软件、弧坑填充软件、焊缝长度软件、编程焊枪摆动软件、单点寻位软件、子站功能、外部启动/停止功能、故障自诊断显示等主要软件(投标时列出具体清单)

具备多层多道焊接专家数据库模式。即一条多层多道焊缝,只需示教打底焊,再指定焊脚大小就可以了,不能仅依靠计算焊接线平移量来编制每道焊缝。具备再引弧功能不能因焊渣药皮等原因起弧连续失败。粘丝自动解除功能、搭接功能、焊枪教正功能、其它扩展功能。需具备实际操作中可用的焊接程序的平移和镜像功能。

底板焊接

底板焊接如果采用埋弧焊,要求采用焊道追踪系统,电源及焊接专机采用进口货国内知名厂家,具备焊剂自动给料和回收装置。具有与其他工位的通信接口,可实现整个生产线的通信。

 

 

 

 

第二部分:变位机与工装要求

 

  l 变位机采用头尾架式纵向距离可调,根据客户产品情况设计回转中心高度,保证满足要求,以适应不同产品品种的变化,

  l 最大负载及扭矩满足最大工件的要求5

  l 变位机重复定位精度P:≤±0.02°

  l 变位机采用交流伺服电机驱动。

  l 变位机回转轴可与机械手联动。

  l 工装操作方便、定位及加紧可靠,能够实现自动定位、自动夹紧,紧固后锁死功能。

第三部分:运输小车

       运输小车要求能够实现向前、往后、顶升、下降、回转功能,且能够实现自动换轨,满足整条焊接生产线的运输需求,能够实现手动和自动控制之间的切换,自动控制时能够与整个生产线进行通信,根据不同的物流规模和频度,系统可以满足多台运输小车同时作业的实际要求。运输小车的控制由其调度控制系统完成,物流路径和工作方式变更时,只要重新设定控制系统有关参数就可以实现。且能够按照生产节拍的设定自动进行各个工序(工位)的上下料和区间运输。

        运输小车要具备前方障碍物检测功能和机械防撞机构,具备急停按钮,以保证小车运输时的安全。

导轨铺设和通信接口应考虑后期扩展的需要,预留足够的接口和功能扩展功能,满足后期扩展需求。

运输小车有效负载5吨。

 

第四部分:其他要求

 

1.投标设备主机必须是全新的进口设备或国际知名品牌,包括机器人及控制系统、焊接电源、焊枪、清枪系统及跟踪系统。其它周边设备(含变位机、C型梁、稳压电源等及安装、调试、服务)可由设备制造商提供图纸,委托国内厂家生产,质量由投标设备制造商控制,所有配套产品(非主机厂生产)一律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

2.整个焊接机器人系统(包括焊接工装)均由设备制造商负责集成、装配、调试,直到验收合格,交给用户使用,属交钥匙工程。

3.所有电机均为原装进口伺服驱动电机。

4.机器人滑动导轨和变位机尾架导轨需配有全封闭滑轨护罩,使滑轨具有防尘和防飞溅保护功能。

5.所有机器人轴均配有刹车装置和安全监测装置。

6.系统各部件包括机械手、控制柜、焊接电源、滑轨系统以及各部分之间的通信皆采用全数字化控制技术整个系统采用数字化总线控制。

7.系统所有电缆(除送丝电缆外)都不允许外露。

8.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国际工业标准(ISO)和国际电工标准(IEC)

 

 

 

第四部分  基本商务要求

一、设备名称、数量及交货期和地点:

1、设备名称:中部槽焊接生产线  一套

2、交货期:

3、交货地点:山西煤矿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含16%增值税并送货到山西煤矿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的到场价格。其中包括设备的设备总价、运保费。(含运输费、保险费、验收费,安装调试费、特种设备取证费、人员培训费,售后服务等其它一切费用)

三、款项结算

1、合同款的支付:

1.1、合同签订后,中标方提供最终签字的纸质基础图后5日内,购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预付款。

1.2、设备到货后,经购买方确认无误并接收后,购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

1.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15日内凭中标方提供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

1.4、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和服务缺陷,凭双方签字的质保期满验收单一次付清。

四、运输

1、运杂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包括从设备供应地点到交货地点所包含的运输费、保险费、搬运费及其它一切费用。

2、运输方式:投标单位自行选择。

3、设备包装: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及生产厂家产品出厂包装标准。这种包装应适合于长途运输的要求。包装箱内的设备应妥善包装并固定、有防潮、防锈、防震、防粗暴装卸的措施,确保所提供设备安全运抵使用地点而不受损坏。

、设备的培训、安装调试:

1、培训:中标方需派技术人员到买方项目所在地进行培训,直至能独立操作为止,培训人员的费用均由中标方负担。

2、安装、调试:购买方应在设备到厂后1日内,通知中标方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由中标方技术人员到买方项目所在地进行安装、调试,同时进行设备操作及维修训练。设备的安装调试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购买方在后勤方面提供方便。

六、设备的验收

1、验收标准:

1.1、验收标准均以国家标准、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经济、技术参数为准,进行验收。

1.2、对未作规定的技术参数,则按双方商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程序:

2.1、发货前,中标方应及时向购买方提供设备的出厂检测标准、检验报告、试验方法、质量合格证及验收标准。

2.2、设备运抵买方现场后,中标方应按招标方通知的日期,与购买方共同对设备进行初步验收。初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2.3、中标方应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到买方现场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直至设备正常运行。

2.4、设备性能进行测试合格,并连续正常运转20个工作日为最终验收合格,合同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后生效。

七、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

*1、设备的保修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并签订“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若由于质量问题发生事故,将根据事故损失情况购买方进行索赔。

2、保修期间由中标方负责免费维修及免费供应损坏件。

3、中标方收到买方对设备故障的信息反馈(电话或传真)后,应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解答问题、准备备件、预安排维修工程师等)。买方无法自行排除的故障,中标方收到买方的反馈后,应在12小时内到达购买方工厂。

4、保修期后,中标方保证配件的供应和负责维修技术咨询及至来人维修。

5、中标方对中标产品的技术责任:

5.1、中标方应提供中标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书;

5.2、中标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工作。

6、技术服务要求:

6.1、技术资料:中标方提供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维护技术说明书、电器原理图、产品样本、安装说明书与外接设备(或部件)的装配图等技术资料纸质版各两套和电子版各一套。

6.2、中标方在投标期间提供的图纸、文件与实际供货发生变动时,中标方应在验收前提供最终版本,由买方进行确认;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双方认可的技术变更,均作为对合同技术文本的补充,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八、违约责任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产品或设备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购买方会同相关上级部门有权中止合同,并对中标方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合同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北营南路46号    电话: 0351-4117649    传真: 0351-728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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